首 页 --- 》税收法规
   会员中心
会员名:
密 码:
  
注 册  升级申请

栏 目:
关键词:
  
税法高级查询
 
  税收法规  -> 地方法规   -> 上海税法   -> 土地增值税 ->正文

关于转发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〉的通知》的通知 沪地税地[1995]37号
1995-07-13

 

各直属分局、各区税务分局、浦东新区税务局:

  现将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>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请结合本市的具体贯彻意见,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。增强纳税单位和个人的依法纳税观念,确保土地增值税的贯彻实施工作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附件:国税函发[1995]110号《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》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三日

 

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》的通知

 

  国税函发[1995]110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扬州培训中心,长春税务学院:

  19931213日国务院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》,财政部于1995127日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。为了做好对土地增值税的宣传解释工作,我们拟定了《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》,现发给你们。为使纳税单位和个人充分了解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和缴纳方式,增强依法纳税的观念。请你们结合本地情况,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。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六日

 

 

 

相关附件:

关闭窗口


 
关于我们 | 招聘信息 | 意见反馈 | 加为收藏 | 系统管理
联系 EMAIL : [email protected] 联系电话: 65339212
顺诚税务咨询网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